第三十四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(简称哈洽会)将于2025年5月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,现将非官方组展机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募范围
(一)本次招募范围为非官方中外组展机构,主要包括:非官方授权的营利性行业协会、产业技术联盟、展览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。
(二)已纳入第三十三届哈洽会非官方组展机构,组委会明确延续合作关系的,经审核报备后纳入第三十四届哈洽会组展机构合作范围。
二、招募原则
申请纳入第三十四届哈洽会非官方组展机构,要遵循和符合以下原则。
(一)专业性原则,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,包括不限于:展商资源、采购商资源、行业媒体资源等;按照组委会有关要求和双方签署的《招商招展合作协议书》约定条款,开展招商招展工作,服从主场运营管理。
(二)公信力原则,具有良好商业信誉,无不良经营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约行为;具有与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展览机构开展合作或参与组展、合作办展的成功案例。
(三)补充性原则,根据第三十四届哈洽会展览规划和组委会关于参展企业、展览内容和形式、展示规模等实际需求,定标定向组展;要在充分结合市场需求基础上,与哈洽会传统展览板块形成补充,避免同质交叉。
(四)公平性原则,确保招募、评审、公示、合作等全流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全过程接受各方面有效监督,广泛招募、充分论证、科学研判、集体决策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(二)拥有中外大企业和中外各地各行业各领域特色中小企业资源、邀请参展渠道、落实参展能力,在会展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(三)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制度,良好依法依规纳税和社保金记录。近5年经营活动中,无违法记录、无行业投诉、无违约失信等行为。
(四)提交申请材料,主要包括:
1.组展机构注册登记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)复印件和税收证明复印件;
2.组展机构法人和有关工作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,组展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,工作人员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(明确委托事项和具体内容,委托权限,加盖公章);
3.境外有关组展机构提交本机构注册登记证明、使领馆认证推荐材料、法人和有关工作联系人身份证(护照、台胞证等)复印件;
4.组展机构参加国内外1万平方米以上展会的佐证案例材料,主要包括:合作协议副本,参展企业名录,招募、公示或授权组展佐证材料;
5.组展机构申请和服务承诺函(模板见附件)。
四、组展要求
(一)组展时间:确定新增第三十四届哈洽会合作组展机构、签署《招商招展合作协议书》之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。
(二)组展范围:世界500强、中国500强、中国制造业500强,中央企业、国家和地方国有企业、国内大型民营企业、电商头部企业为主,中外各地各行业各领域特色中小企业为辅。
(三)组展规模和展览形式:特装形式的组展规模不少于120㎡,标变形式组展规模不少于10个展位。
(四)展览内容:依据第三十四届哈洽会展览规划,与市场需求结合紧密、与哈洽会传统展览板块形成补充的参展企业和展览内容优先落位。
五、合作方式
纳入第三十四届哈洽会合作组展机构并签署《招商招展合作协议书》后,按照以下方式开展合作。
(一)组展阶段:组展机构明确专人与哈洽会组委会办公室保持沟通,按时缴纳参展预备金、组展保障金、补齐有关参展费用,明确组展预报规模、参展企业、展示内容。协调参展企业进行网上报名、资质审核、办理证件、落实报馆。按照统一要求,落实其他有关工作。
(二)布展和展览阶段:组展机构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,协助参展企业搭建布展,发生违规搭建并造成安全事故的,妥善处理后续事项。参与哈洽会组委会(执法部门)展览秩序巡查、展虫清理。发生参展企业违规倒卖展位的,协助组委会(有关部门)查封展位;所属展览区域发生违规占道售卖行为的,配合组委会(有关部门)驱离违规售卖人员。
(三)展会结束期:组展机构配合哈洽会组委会办公室落实参展情况统计,包括不限于:供需信息、合作线索、现场销售、项目签约等信息。组展机构组织的参展企业与观展商(消费者)产生现场消费纠纷的,组展机构作为第一责任主体,及时化解消费纠纷,妥善处理有关后续事项。
六、招募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1月20日至24日
(二)报名方式: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美顺街35号(黑龙江省国际博览发展促进中心)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n@gjcjzx.org.cn。
(三)联系人:陈嘉祥,0451-82340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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